李萍:何谓民营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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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这一概念由法国经济学家理查德·坎蒂隆(Richard Cantillon)在1800年首次提出,指能够使经济资源的效率由低转高的企业所有者或经营者。“企业家精神”则是企业家组织建立和经营管理企业的综合才能的集合。在英文术语使用上,企业家(Entrepreneur)和企业家精神(Entrepreneurship)常常互换,进入20世纪后,企业家或企业家精神的定义已拓展到了行为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的领域。在当今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或社会组织工作也开始强调企业家精神。
笔者将具有冒险、责任、创新意识且付出行动的管理组织最高决策人称为企业家,在目前中国,这样的企业家仍是稀缺品,值得尊重和保护。庆幸的是,中国的民营企业掌舵人中正在形成一批这样的企业家。
当代中国民营企业家有着怎样的群体像?老实说,大多是不太良好的印象,无论是官方评论还是媒体报道,不乏妖魔化、污名化的成分。在学界也是褒贬不一,经济学领域肯定的较多,人文学科则较多否定。
然而,笔者主张,当代中国民营企业家所带来的积极意义远远大于它的消极影响,因为民营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家更符合市场精神,更具有行使伦理规范的自主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从市场拼杀出来的,经历了严酷的市场检验,在具有基本法治秩序和社会治理的开放市场条件下,消费者的多元性和市场的不确定性会形成有效的约束条件,自动限制企业任意妄为、完全自私自利的行为。经过优胜劣汰的民营企业家更有可能怀揣基业长青梦想,成为敬重文化传统和人文价值的一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