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所长李萍教授应邀出席北师大互联网发展研究院成立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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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周瑞春
6月19日,我所所长李萍教授应邀出席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发展研究院成立仪式暨“中国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高峰论坛”。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原副主任洪虎、工程院院士倪光南、北师大副校长郝芳华,以及中央网信办、中宣部、北京市海淀区网信办、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等政府部门、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了大会。李萍教授在成立仪式上受聘为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发展研究院首批特聘研究员,并在论坛主议题“互联网企业的责任、伦理与法治”中作为主题嘉宾作主旨发言。
李萍教授认为,从议题中“责任”、“伦理”、“法治”三个关键词来看,分别是不同层次的维度要求。企业首先是经济主体,其承担的主要是经济责任、经济伦理,若不对企业进行区分、赋予过多的社会责任、伦理甚至是社会治理的要求,很可能将对企业造成过多的负担或伤害。但是,这并不是说企业就不需要有对这三者的关注。尤其是当企业成为“互联网企业”,在体量上足够大时,其作为社会整体结构组成部分的功能逐渐突出,其对应的责任就更大。除了企业社会责任之外,更多的需要政府在互联网发展过程中,充分放权、有序引导、做好服务,为互联网企业赋权、赋能,以互联网的健康良序发展促进社会全面和谐发展。
与会专家学者还就技术进步与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