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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美茂、全定旺:”品茗”的审美属性与中国茶道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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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茗”中的审美表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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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关乎饮茶文化发展史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到其中所蕴含的,作为根源的主体性存在之人与茶关系的演变。可以说,作为文化形态的中国茶文化,正因为发展到“品茗”的层次,人才具备了具有主体性存在的审美意味,使茶文化以“审美”的特质获得了其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所具有的独特意义。简单地说,最初的“茗饮”重心在于“茗”,“饮”是被动的行为选择,人的主体存在受制于物的样态与属性的制约,正因此“茗饮”中“茗”在先而“饮”在后,“饮”只具备功能性意义。而当唐代出现“啜茶”之后,人的主体性意义开始觉醒,因为“啜”显然是为了品尝“茶”的需要,在这里人的主体性存在得以强调。然而,茶的物性规约在此并没有消减,即使唐末乃至宋代出现“品茶”追求,由于此时的“品茶”仍然停留在对于水的选择、茶的采制等要素的探索之中,其主体性仍然无法脱离物性的制约,这里的主客关系充其量也只是对等的。正因为如此,宋代流行的不是“品茶”而是“斗茶”,在“斗茶”中人的存在被“茶戏”、“茗战”之娱乐性所异化,主体性不但没有增强,反而削弱。只有到了明代,人们从茶文化的病态娱乐中解放出来,“品茶”时提倡选择“茶侣”,寻求“茶趣”,追求“品真”等,人的主体性存在得到空前的强化,“品茶”时其主体存在与其说是茶,不如说在于人的自我感觉,茶的重要性退到次要的位置。正是在这种审美背景下,明末出现了“品茗”的文学性表现。茶成为人确认主体存在的媒介,特别是“茶侣”与“茶趣”的追求,其重要性在人而不在茶。正是上述人与茶这种关系的演变,清晰地勾勒出中国茶文化从物质属性上升到审美属性的发展轨迹,具有了揭示人与物的关系发展之哲学性意蕴。而这种意蕴,当然凝聚在人们寻求“品茗”的审美活动之中。


谈到“审美”,我们首先对其具有基本的内涵界定,那就是怎样的营为属于审美?审美有哪些层级的表现?等等,这些问题需要一个基本的把握。


关于审美,我们很容易想起柏拉图在其《会饮篇》中对于“美”的探索过程的阐述。那就是我们需要从一个美的身体开始,到两个美的身体,再到所有美的身体,然后从美的身体到人的各种营为,再从美的营为到美的学问,从各种美的学问到以美本身为对象的学问,最终抵达美本身是什么的把握。在这种从低级向高级不倦探索上升的过程中,有一天“突然地(eksaiphnes)”面前出现真正美的原野,从而幸福地“观照(theomenous)”真正的美,让自己的灵魂与美的理型(idea)、即美的本真存在达到浑然如一、或者说“一如”的状态,在这种观照状态中把握美[1],这种过程被称为“最高的神圣秘仪”。这里需要注意的有三个方面内容:第一,对于美的探索、即审美过程具有从物到事,从诸多的物-事再到美本身,是一种由点到面,由个别到一般,从低级向高级,由形而下向形而上的上升过程。第二,美本身的出现是以“突然”的形式、即美是以无法言说、也无法进行逻辑推论的形式出现,从而与探索者相遇的。第三,人把握美的方式是一种“观照”状态、即人的理性、灵魂与美本身浑然一体的一如之境,人在物我两忘之中,只可神交,不能通过言说来实现。或者只有悟境而不可成言。正如《老子》之“道可道,非常道”之不能言、不可名之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状态。只有这种人与美本身的一如关系,才是审美的终极之境界,才能称得上达到一种真正的审美状态。那么,我们所要探讨的关于“品茗”中的审美,当然也需要对于是否符合上述这种审美状态进行考察。


纵观在中国茶文化中“品茗”的审美表现形态,可以发现上述的三种过程中的第一层面有所体现。而第二层面属于个人的经验似乎也存在,因为部分心得性言论、诗文的出现可以佐证这种与美相遇的个人经验。至于第三层面也就是最高的层面所要求的对于美的形而上“观照”的追求,基本还没有相关的触及。具体地说,从陆羽的《茶经》到宋代《品茶要录》、乃至明代程用宾《茶录》、华淑《品茶八要》等文献中所揭示的饮茶中的审美追求、即对于审美对象之茶、水、器具、环境以及采茶时期、制茶方法、煮水心得、茗饮之人的心境要求等,这些与审美相关的要素中都没有上述第三层面的体现。


陆羽不愧为“茶圣”,一部《茶经》以寥寥七千余言,几乎囊括了饮茶所必然涉及的主要方面,作为一部茶文化之“经”,实乃当之无愧。后世与茶文化有关的文献,基本没有超出陆羽所揭示的范畴,只是更为细化而已。《茶经》中所阐述的内容,可以说大多数都与“品茗”中的审美追求有关。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四个向度的内容:(1)关于人与物的选择、甄别。(2)对于知与行的规定与要求。当然这里所说的“知”并非阳明心学所谓的“致良知”之“知”,只是一般意义上的与茶相关的“知识”。A、陆羽首先指出“茶之……为饮,最宜精行俭德之人”,这是对于茶人的要求。B、各种器具、器皿的材质,各种水质的优劣之分,各种茶的产地、采摘、加工以及烹煮方法等,皆为物之追求。C、对于水的鉴别、生火材料的选择,所谓的“山水上、江水次、井水下”,“其火用炭,次用劲薪”等,煮水时候的听声(“微有声”)、辨状(“鱼目”、“连珠”、“鼓浪”)等、还有茗饮时“乘热连饮之,以重浊凝其下,精英浮其上。如冷,则精英随气而竭,饮啜不消亦然矣”等心得,以及茶的各种产地之所在等,这些当然都是关于知的范畴。D、关于行的问题,上述对人之“精行俭德”的要求,其实也是茶的审美中“行”的根本。当然,更为广义地说,茗饮时对于茶人的一切要求,都与“行”有关。《茶经》中上述这些与“茗饮”有关的内容与范畴,成为后世关于茶的思考与探索的一种基本框架,如陆羽之后,张又新谈“煮水”、苏廙论“汤品”、温庭筠述“采茶”、毛文锡撰“茶谱”等,无不源于陆羽的视域。其实,宋代以后所能看到各种茶文化文献,其中所探讨、撰述的问题,也都是在陆羽所划定的疆界中展开,只是某些部分内容更为丰富一些罢了。如欧阳修谈“水”、蔡襄论“茶”说“器”以及黄儒的“品茶”之说出现、徽宗皇帝赵佶大观年间所作的“茶论”等,也都是在细化陆羽《茶经》的理论。为此,可以说《茶经》虽然尚未出现自觉地上升到可谓“品茗”的境界性追求高度,但已经为茶文化走向后来的“品茗”追求奠定了基本领域与探索方向。


从唐代到宋代出现的关于茶的理论,其作为茶文化中“审美”的表现形态,基本停留在对于“物与事”的审美之中,也就说停留在关于上述审美问题之第一层面中从“身体性审美”、即“物的审美”到各种“事的营为”中,其最高也只达到关于美的学问的问题,而最终需要进入“美本身”、即“真正的美”的探索还没有出现。而拥有这种探索倾向(不是探索本质)之“品茗”意义的追求,只有到了明代诸文献,特别是最初在朱权《茶谱》中出现、而在程用宾《茶录》等文献中得以继承的、明代人关于“品真”的追求中才始显端倪。


《茶谱》的“品茶”“于谷雨前,采一枪一叶者制之为末,无得膏为饼,杂以诸香,失其自然之性,夺其真味;大抵味清甘而香,久而回味,能爽神者为上。”[2]而程用宾的《茶录》对“品真”作了更为详细阐述:“茶有真乎?曰有。为色、香、味,是本来之真也。抖擞精神,病魔敛迹,曰真香。清馥逼人,沁人肌髓,曰奇香。不生不熟,闻者不置,曰新香。恬澹自得,无臭可伦,曰清香。论干葩,则色如霜脸菱荷;论酾汤,则色如蕉盛新露;始终如一,虽久不渝,是为嘉耳。丹黄昏暗,均非可以言佳。甘润为至味,淡清为常味,苦涩味斯下矣。乃茶中著料,盏中投果,譬如玉貌加脂,蛾眉试黛,翻为本色累也。”[3]关于茶的色香味,做到如此综合而详细的形象描述,至此为止的文献实为罕见。[4]显然,这里所说的“真”,就是一种自然本真。那么这里对“品茗”过程所揭示的如何“品真”,显而易见,其关键在于必须是一种“道法自然”的追求。而在这种追求中,人的主体性存在是其根本,即对于茶的色香味究竟如何呈现,其“真”如何等建立在人的知性鉴别与判断之上。


其实,明代还有一个重要的文献值得关注,那就是许次纾的《茶疏》。根据许世奇的记载,这部著作应该完成于明万历丙申年、即万历二十五年、公元1597年或者之前时期。[5]此书在吸收、继承了前人关于饮茶著作中各种成果的基础上,第一次对于品茶的时机(“饮时”)、即怎样环境、哪些时间、怎样心态条件下适合“品茗”做了完整的阐述。


在这个文献中,许次纾明确提出了“品茗”时的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己品茶时可以“躬自执劳”。另一种则是接待客人时“岂能亲临,宜教两童司之”,并对“童子”的礼仪做法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然而,我们应该更为关注其中“饮时”一节的内容:“心手闲适、披咏疲倦、意绪棼乱、听歌闻曲、歌罢曲终、杜门避事、鼓琴看画、夜深共语、明窗净几、洞房阿阁、宾主款狎、佳客小姬、访友初归、风日晴和、轻阴微雨、小桥画舫、茂林修竹、课花责鸟、荷亭避暑、小院焚香、酒阑人散、儿辈斋馆、清幽寺观、名泉怪石”[6]在这96字中,呈现了许次纾所追求的适合茗饮的时间、地点、心情、环境、状态等全部条件。这里虽然有部分内容属于内在条件的揭示,但更多是对外在条件的要求。


如果把许次纾与前述程用宾“品真”比较,程用宾之“品真”所阐述的属于我与物(茶)如何相遇,我在这种相遇中如何追求“茶之真”之“品茗”求真的审美之境。在这种求真的追求中,人的主体性得到空前的强调。而许次纾则不同,他的审美追求,已经游离出“茶”的存在,把审美过程建立在我与所置身的环境之中,环境与时间的主体性得到强化,至于“茶”在这里已经退到第二位。正因为这样,他才会提倡待客时“教两童司之”的自己让位问题。但这种让位使物与事分离,知与行悬搁。可以说,这种“品茗”的审美追求,是典型的缘木求鱼、本末倒置的营为,为后代“品茗”文化走向世俗化的外在追求开了先河。不知道当今流行的所谓茶艺是否受此影响。小院焚香、美女抚琴、佳人泡茶,几乎成了随处可见的“品茗”风景。具有崇高主体性审美追求的“品茗”,必须是“躬自执劳”,待客接人,更应该如此,只有这样的品茶论道,人的主体性才能得以真正确认,才是“品茗”的根本所在。对此,清代陈元辅却有清醒的认识。他在《枕山楼茶略》中明确指出:“烹茶之法,与阴阳五行之理相符,非智心文人,恐体认不真,未免隔靴搔痒。望见人多以烹茗一事付之童仆,未免粗疏草率,致茶之真气全消。在我莫尝其滋味,吾愿同志者,勿吝一举手之劳,以收其美。”[7]这是对“品茗”之真正意义的有识者才具有的认识。不过,话虽这么说,我们也应该承认,作为一种审美形态,许次纾那样对于“茶”之外的形而下条件的审美寻求,也是构成“品茗”(广义)审美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显然,当中国茶文化发展到明代,对于茶之外的饮茶环境营造、饮茶时期选择、茶之真味的寻求等要素的出现,关乎“品茗”中所表现出来的审美属性,才初步得到了较为完整的呈现。


从以上简单的文献梳理不难看出,古代中国的茶文化中出现的“品茗”审美属性,大抵表现为广义与狭义两个层面。从广义来看,各种文献中出现的对于茶、茶器、采茶时节、加工工艺、品泉、侯汤、洁具、茗饮环境、点茶顺序、茶侣要求、茗饮形式、茶艺、茶俗等各种讲究、各种规约的极致性追求,都可以归属于“品茗”的审美范畴。而从狭义来说,只有对于茶侣的选择、茶汤的品鉴、茶事的仪式化探究之人的主体性不断得到强化的过程,才具有“品茗”审美的真正意蕴。程用宾《茶录》中所揭示的“投交”、“酾啜”、“品真”三个层面的“茗饮”规约,在形式上已经具有了这种“品茗”审美的内涵。然而,即使这里所揭示的“品真”追求,仍然也只是停留在从美的营为到美的学问层面,进一步从美的学问上升到以美本身为对象的探索还没有出现。因为在这里人与茶的关系还存在主客二元分裂的状态、即茶汤还是茶汤,人还是人,“品茗”还是为了茶、被茶所规约,同时茶又是因人而存在,被人的选择、鉴别所限制。审美要求的茶与人的一如状态还没有在这里出现。而真正意义的“品茗”,则需要达到茶不是茶,人不是人,茶与人浑然一体,同时茶就是人,人就是茶,茶与人两忘的审美境界。然而,这种超越了茶的物质存在意义,超越了人与茶辨别的观照状态之审美追求,在明代“品真”中没有任何揭示。赵佶《大观茶论》中所说的“品茗”时之“啜英咀华,较箧笥之精,争鉴裁之妙”也同样如此,尽管人在茗饮时努力追求“品第之胜,烹点之妙,莫不咸造其极”。[8]                        



[1]参见柏拉图《会饮篇》211a-e.

[2]朱权、田艺蘅:《茶谱 煮泉小品》,中华书局,2012,第38页。

[3]朱自振、沈冬梅、增勤编著:《中国古代茶书集成》,第313页。

[4]钱椿年所辑《茶谱》中也提出“真”的问题,但只是停留在“香”中,而“味”则只是“佳”、“色”,只强调“正”,没有全部突出对于“真”的理解。另外,他虽然也强调“不宜以珍果、香草杂之”的问题,但还是退一步阐述“若必所宜,核桃、榛子、瓜仁……”等物品“或可用”的妥协性选择。

[5]根据《中国古代茶书集成》中的“作者及传世版本”所云:“本文的写作年代,据许世奇引言,‘丙甲(申)年,余与然明(许次纾的字)游龙泓……嗣此经年,然明以所著《茶疏》视余’”,由此暂可推断此书的写作在此之间完成。

[6]朱自振、沈冬梅、增勤编著:《中国古代茶书集成》,第262-263页。

[7]朱自振、沈冬梅、增勤编著:《中国古代茶书集成》,第824页。

[8]赵佶:《大观茶论》,中华书局,2013,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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