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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所所聘客座研究员全面摸查工作、解聘刘峰客座研究员的情况通报


近日,我所频繁接到来自校内外科研机构、单位及个人就个别所聘客座研究员身份事宜的核查电话,集中焦点在我所个别客座研究员对外以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研究员”身份进行文化宣传、商业经营、招生等活动。与此同时,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也就此多次向我所进行核查质询,要求我所全面摸查可能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及时情况通报。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2017年12月25日起实施)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研究机构对兼职研究员、副研究员负有管理的责任。研究机构兼职研究员、副研究员可根据聘任协议开展学术研究、参加学术活动;对外不得以中国人民大学的名义或中国人民大学正式人员的身份从事活动;如违反规定或协议,擅自以中国人民大学名义从事活动的,将予以解聘。”

对此,我所根据学校监管要求,对当前所聘客座研究员日常学术活动进行了情况摸查,发现个别客座研究员确实存在社会反映及学校监管部门质询的夸大宣传、开展商业经营及招生等活动。这些活动均未通报本所学术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均未获得本所正式授权,均未向学校监管部门报备,均未获得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批,直接违反了中国人民大学相关管理条例。

经中国人民大学茶道哲学研究所全体学术委员、管理委员的讨论、决议,一致同意撤销并终止刘峰的客座研究员资格,今后其任何个人行为与本所无关,并不得继续以相关称号对外从事经营和宣传活动。今后本所将严格对照学校各项要求对所聘人员加强日常联系沟通、监督管理。

特此情况通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中国人民大学茶道哲学研究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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